【文匯網訊】(文匯網記者李望賢 兩會報道)今日的最高檢察院工作報告中,在加大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犯罪力度方面,提及天津港爆炸事故和深圳光明滑坡事故兩個案例。
報告中指出,天津港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迅速介入調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天津市交委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偵查。深圳滑坡事故發生後,查辦涉嫌瀆職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