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克華。 【文匯網訊】據「新華視點」報道,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4月15日在國新辦例行吹風會上說,我國將從今年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該政策暫按兩年執行。此外,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透露,目前正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央行一起制定《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
前兩天,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增加就業和職工現金收入,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今天下午舉行的國新辦吹風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表示,相關規範及執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當中。
住房城鄉建設部表示,目前他們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一道,正在制定《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一是,各地區應當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不得超過12%。
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具體辦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程序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執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實施。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