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青年報報道,58歲的劉宏是一位父親,也是一位癌症晚期患者。這兩天,他整夜睜著眼,情不自禁地翻看女兒的手機。看到別人發給女兒的微信——《在蘭州一所大學教英語的她,在患癌後就被開除了》,淚水止不住地往外湧。
女兒劉伶利正是這條微信的主人公,可惜她永遠看不到朋友發來的微信了。8月14日8點多,因為癌症並發心臟病,32歲的她離開了人世。
大學女老師患癌症
1984年出生的劉伶利一直是家人的驕傲。2012年,她蘭州交通大學外語專業碩士畢業,來到蘭州交大博文學院工作,成了一名大學教師。
「她爸爸有癌症,孩子特別懂事,除了上班,還給高三學生帶家教補貼家用。」母親劉淑琴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工作兩年後,2014年6月1日,帶完家教回到家,劉伶利突然感覺腰部劇烈疼痛。當晚,父親就帶著她去了甘肅省第二人民醫院,醫生說需要進一步檢查。
「第二天,感覺不怎麼疼了,孩子就要去上班。」劉淑琴說,當時,女兒告訴她,如果不去上班,學校會扣錢,加上當時快期末考試了,怕耽誤學生複習,就上班去了,直到學生放假後,7月23日才住院接受治療。
劉伶利家人提供的甘肅省人民醫院冷凍切片診斷報告書顯示,當時診斷為(雙側卵巢)增生性(交界性)漿液性腫瘤,高級別。
那個暑假,父母帶著劉伶利到北京求醫。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2014年10月出具的一份病理報告顯示:劉伶利「左附件區纖維脂肪組織及右側卵巢、輸卵管內仍可見大量高級別漿液性乳頭狀腺癌浸潤」,「乙狀結腸帶結節、直腸窩腫物、大網膜、左側結腸旁溝腫瘤內均可見漿液性乳頭狀腺癌浸潤」。這意味著,劉伶利得了卵巢癌並且已經擴散。
劉淑琴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確認,在北京治療期間,女兒已經向學校請假。病情診斷確鑿後,隨之而來的是化療、開腹手術、切除卵巢……一家三口輾轉於這家腫瘤醫院周圍的小旅館。手術前,身為獨生子女的劉伶利,曾一度想把自己的卵子冷凍保存下來,但是最後因為費用太高而放棄。
2015年1月12日,一家人從北京乘坐火車返回蘭州。劉淑琴告訴記者,女兒在火車上接到了博文學院的電話:「人事處的一位工作人員問她能不能來上班,讓她14號去學校,女兒回復說身體不好,要給家人商量一下。」
拿著厚厚一疊病歷,帶著北京醫院大夫補開的請假條,1月14日,劉淑琴來到博文學院人事處為女兒請假。「學校以為孩子得的是子宮肌瘤,病歷上寫得清清楚楚,學校才知道孩子得了癌症。」劉淑琴說。
當時,考慮到女兒不能上班,劉淑琴請求這位領導,希望單位能繼續給孩子買醫療保險。
對方沒有應允。劉淑琴當場哭了。人事處處長則告訴她,「不要給我哭,我見這樣的事情挺多的,學校有規章制度,我也沒有辦法。」
生病期間遭學校開除
讓劉淑琴萬萬沒想到的是,僅僅5天之後,女兒劉伶利的工作境遇就發生了逆轉。
「過了一周,學校讓我女兒去一趟,她正在蘭州治療,就沒去。事後,女兒確認自己被開除了。」劉淑琴說。
家屬給記者提供的一份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關於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顯示:經2015年1月19日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該兩位同志(包括劉伶利——記者注)連續曠工已違反蘭博人字(2009)6號文件規定,違反了勞動協議的相關約定。為規範我院用工,決定開除劉伶利同志,解除與該同志的勞動關係。
記者注意到,這份文件由陳玲簽發,陳玲是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院長。
事後,劉伶利在微信中與一位朋友說起:「過了沒幾天打電話讓我去一趟,我說沒時間,然後就把文件寄回來了。」劉淑琴說,當時,女兒的身體已經很虛弱,一直在蘭州治療。
在博文學院辛勤工作了3年,劉伶利收到學校寄來的開除文件,一時難以接受。她在微信聊天中向朋友抱怨:「開始他們不知道我具體的病情,我請了一個學期假,期末還打電話問我下學期能不能去上班,我媽媽就去學院告訴他們我具體的病情,他們一知道我真實病情就把我開除了。」
開除,是職業生涯中不光彩的事。一時,身患重病的劉伶利有些絕望。此間,當朋友問及生病期間,學校是否看望過她的時,她在微信中回復:「沒有,我媽去的時候都說讓他們給我交保險,我們出錢,他們都不願意。」
近些年,劉伶利的家庭頻遭不幸。父親下崗,也是癌症患者;母親退休,還要照顧癡呆的老父親;學校停止給她醫保繳費,對於這個不幸的家庭來說負擔更重了。
「2014年7月劉伶利接受治療,過了暑假,學校就沒有給孩子發工資,我的錢加上我父親的退休金,用來給女兒看病,孩子他爸在社區幫忙,每個月1700元的工資,只能夠他自己的醫藥費。」劉淑琴說完,站在一旁的父親劉宏掀開衣服給記者看他身上的造瘺(用來排尿)。
「學校沒人來看望過孩子,2014年10月,學校提過一次來看,可是我們在北京治療,以後再就沒有說過。」說起學校如何對待重病的女兒,身患癌症的劉宏很傷心。
直至去世學校還未履行判決
面對學校突如其來的開除通知,劉伶利和家人都感到無法忍受,他們選擇了訴諸法律。
2015年3月29日,劉伶利向甘肅省榆中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請求對學校作出的開除決定進行仲裁。2015年4月17日,因證據不足,該委員會做出對劉伶利的仲裁請求不予受理的決定。5月,劉伶利向學校所在地的榆中縣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5年10月20日,榆中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於2015年1月19日作出{兰博院发【2015】14号}《關於開除劉伶利等同志的決定》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係。」
至於劉伶利要求支付治療期間的病休工資等福利待遇,因其未提供相關計算標準,法院不予支持;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判決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對原告要求被告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判決表示不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範圍,不作處理。
劉淑琴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由於家人忙著給劉伶利治療,都沒有時間出庭。她回憶道, 一審的官司打得並不好,由於博文學院沒有繼續給孩子買醫保,當時看病的花銷很大,家人只能給她買居民醫保,報銷的比例比較低。
博文學院不服一審判決,向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蘭州中院二審判決維持了原判:「二審中,交大博文學院亦認可在劉伶利與交大博文學院電話通話中,劉伶利陳述其本人及家人都在外地就醫,無法履行請假手續,等回來後補辦請假手續……不屬於《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教師聘用合同》第三條第八項第3款約定的擅自離崗,曠工的情況。」
判決認為:「交大博文學院以此為由開除劉伶利並解除與劉伶利的勞動關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一審認定交大博文學院開除劉伶利決定無效,雙方恢復勞動關係正確,本院予以確定。唯適法律不當,本院予以糾正,上訴人交大博文學院的上訴請求於法無據,應予以駁回。」
「判決下來不久,上上周電話說協商解決,昨天(學校)帶電話又說開學再說。」劉伶利給朋友發微信說。此時,是她去世前的半個月。
律師:開除系違法 學校:不回應
在劉伶利二審代理律師蔡翔看來,開除是一種紀律處罰,學校的行為是非法解除勞動關係,也就是惡意解雇。
「這是一種逃避企業法定義務的行為,劉伶利的要求很低,就是醫保別停,能夠減少自己看病的經濟負擔,可是學校還是把她開除了。蘭州中院採納了我們的意見,認為解除劉伶利勞動合同違法。」蔡翔說,「學院沒有對教師的人文關懷,沒有依法辦事,在明知劉伶利患病並電話請假的情況下,還依然認為劉伶利是曠工,缺乏對教師的必要關心。」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二審判決之後劉伶利的社保和醫保還沒有恢復,學校並沒有主動執行法院的判決,由於她的病情惡化一直在治療,我們也沒有時間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下來後,學校還是沒有到醫院看望劉伶利。」
當被問及劉伶利去世之後,其經濟損失是否能追回時,蔡翔表示:「即便孩子去世之後,父母有可能要求學校賠償劉伶利的損失,勞動合同解除違法行為,造成了醫藥費能由醫保報銷的沒有報銷。挽回這個家庭的損失,我們還是再提起一個訴訟,追討學校停繳醫療保險造成的損失。」
從勞動仲裁到二審判決,用了超過一年的時間。期間,劉伶利的病情也不斷在惡化,家裡治療已經花費了三四十萬元,家中已經沒有積蓄,只能靠舅舅接濟進行治療。劉伶利考慮到家庭實際情況,最終選擇了中醫保守治療,這樣的選擇只是想多省點錢。只有在病情惡化的時候,才斷斷續續選擇住院。
記者就此致電蘭州交通大學文博學院辦公室主任王世斌,他表示,對於此事,具體情況他不瞭解,也沒有負責處理這個事情,學校正在放假還沒有開學,等開學後再說。記者又多次聯繫蘭州交通大學文博學院院長陳玲,但是均未接電話。
去世前擺攤賣衣服
雖然知道身患癌症,劉伶利並不希望過早離開父母。
她網購印度生產的抗癌藥,因為價格更便宜;她加入很多微信和QQ的抗癌群,與群友之間相互鼓勵;住院期間,她還會自己塗上紅色的指甲油,抹上口紅,打開美顏相機自拍。
「她是個要強的孩子,去年9—12月在蘭州治療期間,看見家裡經濟條件不好,非要在家附近擺攤賣衣服。」劉淑琴拗不過她,讓劉伶利坐在輪椅上,推著她到蘭州東部綜合批發市場批發衣服,孩子負責挑選衣服,母親負責拿東西。
到下午6點,母親裝上幾包衣服,拉著小推車,拿著晾衣架,父親推著劉伶利去擺地攤。大多數的時候,她坐在地攤邊上,母親張羅賣衣服。
「有一次城管過來,讓我們收攤,我和他父親整理衣服,她坐在輪椅上,城管就質問他『為什麼坐著不動』,當時就把孩子嚇哭了。」劉淑琴告訴記者。
劉宏含著淚說:「那天孩子回來心情就不好,不吭氣,我知道她很委屈,放下了一個大學老師的尊嚴,擺地攤被城管追著,但是我也無能為力。」
「媽媽呀,太痛苦了,媽媽救救我呀!」由於癌症擴散,劉伶利全身劇痛,只能靠打杜冷丁緩解疼痛。即便承受巨大的痛苦,在去世前幾天,她把母親手機中自己的照片全部刪去。
「真不想成為你故事中的主人公。」去世前幾天,她給一個朋友發了一條微信,緊接著她又發了一條微信,「不好玩」。
責任編輯:于岄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