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2月19日,《關於軍官制度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其中提到,將建立軍銜主導的軍官等級制度。用軍銜標識和反映軍官的能力、身份和等級,基於軍銜等級科學設置軍官職業發展路徑,發揮軍銜在能力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實行崗位編製軍銜,優化軍官隊伍結構,理順領導指揮關係。
據法制晚報12月19日報道,建立體現軍事職業特點的待遇保障制度。基於軍事職業高技術性、高奉獻性、高風險性,合理確定軍官待遇總體水平;實行軍銜等級主導、待遇級別調節、多要素參與分配的待遇保障模式,強化對軍官職業發展的激勵調節作用,增強軍官職業的吸引力和榮譽感。
同時,建立提高人才使用效益的退役安置制度。硬化退役條件,強化依法退役,拓展安置渠道,實行退役安置與服役貢獻掛鉤,保證軍官服役越長、貢獻越大、退役安置越好,使軍官在最能發揮作用的職業「黃金期」穩定住,在發展潛力受限時引導及時退役。對軍官的職位分類、考核、榮譽等制度進行系統調整完善。
責任編輯:周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