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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承認在警署偷107萬保釋金 判囚2年

2016-12-19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灣仔警署保釋金失竊案,43歲警長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被判入獄2年。

被告張偉倫,92年加入警隊,今年11月被革職。辯方求情指,被告加入警隊24年來,多次獲嘉許,他被捕後,妻子即申請離婚。被告因一時貪念而失去一切,深感後悔。

主審法官葉佐文判刑時表示,被告及其妻子均有賭博習慣,欠債逾百萬,又認為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理應知道自己行為帶來的後果。

案情指,事發時作為駐守灣仔警署報案室值日官警長的被告,負責把保釋金鎖入警署保險箱。今年5月,警員點算保險箱時,發現107萬元不見了。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曾攜帶黑色袋離開報案室,之後往信德中心離港。

責任編輯: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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