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電台報道,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夫婦就誹謗案上訴得直。判詞指,陳茂波妻子許步明所發放的電郵,均是強調保障學校的形象及聲譽,許步明和接收電郵的家長都有共同利益,上訴庭亦認為被告發放的電郵並沒惡意。
判詞又提到,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把被告確定內容是否真實,作為電郵有沒有惡意的標準,錯誤引導陪審團。因此上訴庭決定不下令重審案件。
陳茂波夫婦於2011年12月初,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長及家長,發出5封電郵及1份會議摘要,指校董盧漢光包庇子女在學校作弊。陳茂波夫婦被控誹謗,高等法院前年裁定被告需向盧漢光一家賠償23萬,並支付對方6成訟費。他們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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