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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90輛電單車被焚涉過失造成火警

2016-12-29

【文匯網訊】(實習記者周少奇 澳門報導)澳門關閘區新寶花園樓下電單車停泊區火警案,司警拘捕1名34歲謝姓,報稱任職代駕服務的本地男子。司警根據附近學校提供的監控片段,發現事發時這名男子懷疑在現場出現,口叼香煙在附近停泊的汽車旁邊小便,之後把煙蒂棄置在街道,不久附近一堆雜物和紙皮起火。

司警稱,當晚風勢頗大,煙蒂燒著地上紙皮,火乘風勢,迅速蔓延到附近的電單車停泊區,燒著90輛電單車。  

澳門司法警察局局長周偉光修正,事件共有90部電單車以及4部單車被焚毀,其中4間被波及店舖修復費150萬。根據《刑法典》規定,縱火罪最高可判處十年徒刑;過失造成如上述火警,亦可判處一至八年徒刑。  司警相信事件涉及過失造成火警,並呼籲有吸煙習慣人士,要將煙蒂熄滅丟在垃圾筒。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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