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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吳惠蘭:曾蔭權無提過識黃楚標

2017-01-24

【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瀆案24日在高院續審,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劉稱認識曾蔭權超過30年,認同他是一名盡心盡力的公務員,為香港做到最好。不過,她稱自己是看新聞報道才知曾蔭權牽涉深圳物業風波,曾從無向她透露打算遷居深圳,亦從無透露他認識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以及由黃出錢聘請設計師為他裝修深圳單位 。

劉吳惠蘭同意政府決策過程要公平、公開、公正,當中包括官員要申報利益衝突。她同時同意辯方所指,無論是2010年做的公眾諮詢,還是商經局的建議,都支持向雄濤廣播批出數碼廣播牌照,但發牌過程最終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她當時最少每同見曾蔭權一次,也參與每日例行早會,曾也沒有講關於遷往東海花園的事。

辯方24日就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程序,詳細盤問劉吳惠蘭。雄濤在2010年4月向政府提交數碼廣播的牌照申請,劉確認她與雄濤的負責人、主席及行政總裁鄭經翰在同年9月就牌照事宜會面,鄭當時指在坪洲興建AM發射站遇到困難,而適逢政府打算發展數碼廣播,鄭建議將所獲發的AM牌照轉至數碼廣播牌照。劉指鄭的建議沒被採納,局方最後建議對方循正常程序申請數碼牌照。而由於雄濤早已正式申請數碼牌照,雄濤在9月向政府申請交還早前所獲發的AM牌照。

雄濤獲發牌 曾從沒干預

辯方要求劉翻閱多份商經局及通訊事務局的內部文件,指公眾對政府發展數碼廣播持正面態度,而通訊事務局及商經局考慮後,建議向包括雄濤在內的三家電台發牌,認為發牌可引入競爭、促進行業發展及推動新科技等。

劉強調,政府發牌制度公平、公正;而曾蔭權在局方的決策過程中,從沒作出任何干預及影響她的舉動。

控方24日亦傳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24日出庭作供,她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她接受辯方盤問時形容,曾蔭權是極之盡忠職守的官員,為人有承擔和非常認真,希望為港人做到最好。

謝曼怡:曾「不攻於心計」

她稱,曾蔭權是不會隱瞞自己感受的人,但若有過度反應時他會道歉,她又形容曾為人直接,並不攻於心計。

謝曼怡表示,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李國章以「不符合資格人士」身份出任公司董事,事前經由廣管局及商經局考慮及同意。她認為,有關做法可以讓DBC憑藉李國章的專業和經驗而受惠,同期另一間數碼廣播牌照申請者鳳凰優悅亦有同類申請。

謝指出,向雄濤發牌是經過正當程序後作出的慎重決定,又指曾經多次與曾蔭權一起出席行政會議,當時不覺曾蔭權有異樣,她自己不認識黃楚標,亦不知道黃與曾的私人關係。

控方亦傳召前特首辦公室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作供。麥稱,他在2012年2月才知悉深圳大宅一事,因當時曾蔭權接受電台訪問,他才首次得悉,之前曾沒有向他披露過。麥指若涉及深圳大宅的事實資料,他會向特首詢問及索取資料,他強調是「行政長官的私事,不是公務」。

控方問,是否所有的資料來源都由特首提供?麥指如關乎租售資料,就要問特首;如關乎申報利益機制,就可從其他渠道索取。

麥又指出,同月有見過深圳東海花園的租約,因當時有立法會會議查詢,他負責起草回應,故向特首索取租約參考。

案件將於25日繼續。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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