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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樂天超市價格違法罰50萬元

2017-03-07

【文匯網訊】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發改委昨日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位於朝陽區酒仙橋路12號三層北側的樂天超市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北京市發改委決定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50萬元的處罰。

根據春節前市場檢查安排,北京市發改委自今年1月20日至22日,對樂天超市進行了檢查。處罰決定書列舉了樂天超市中8種商品的價格違法情況,這些商品在促銷活動中標注的原價與實際的原價不符。例如,2017年1月20日,銷售貨號為6901382088645的「五糧液52度名家風範綿柔500ML/瓶」標示「原價498現價59.9元/瓶」,經查,該商品此次促銷活動的原價為59.9元。

北京市發改委表示,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針對有選擇性執法的聲音,市發改委表示,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和北京市2017年春節前市場檢查巡查工作安排,今年1月20日,市發改委執法人員巡查時發現樂天超市有限公司開展價格促銷時涉嫌價格違法。

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鑒於樂天超市此前因價格違法行為接受過行政處罰並被責令改正,且經市發改委提醒告誡後仍繼續實施價格違法行為,應當予以從重處罰。市發改委責令樂天超市改正這種價格違法行為,並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樂天超市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須持《北京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銀行繳款。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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