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據海外網報道,香港特區7名警員在非法「佔中」期間,因為襲擊「佔中」人士獲刑兩年。對於有人要求行政長官運作《基本法》賦予的權力特赦,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明確表示,她上任後不會這樣做。
據香港無線新聞消息,被問到早前立法會議議員提過就七警會否考慮特赦,如果做了特首後會否就「佔中」、七警這些政治問題,對要入獄、犯罪的人進行特赦,林鄭月娥表示:「我相信就不會了,因為社會對於我們秉持法治是有期望。不論是因為什麼原因,但如果違反了法律,亦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庭已經判了,當然如果對裁決不同意或對懲罰性決定不同意可以上訴,但我不認為應該用一個行政或政治手段來干擾司法決定。」
據早前消息,7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罪成,各被判囚2年後,警隊及民間一直有呼聲要求行政長官特赦7名警員。甚至有民間團體2月28日到特首辦向行政長官梁振英請願,要求特赦7警案中各被告。而現任特首梁振英當時亦親自接收了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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