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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簽署任命 林鄭深獲信任

2017-04-01

【文匯網訊】 總理李克強昨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會上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於二○一七年七月一日就職。總理並簽署了編號第六七八的任命令。

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從體制而言,任命可以說是一項法律程序,但從憲制和政治層面而言,任命的意義非常重大,不可僅以程序視之。

在一些西方國家和地區,只要地方產生了行政長官人選,中央都會任命如儀、並無異議,任命的確就是一項程序化以至禮節性安排而已。但在「一國兩制」下,根據基本法,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任命不是程序化、不是禮節性,而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政治和行政任命。中央通過任命,把特區的管治權,包括部分本來屬於中央的權力交到了特首手上,特首要對特區負責、更要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

正是由於特區行政長官的權力特別大、職能特別多、責任特別重,穿越「一國」與「兩制」,因此,中央對特首的任命權就是「真金白銀」和非同小可的,關鍵則在於可以任命、也可以不任命。

事實是,在選戰期間,圍繞任命問題,也曾出現過一些「風波」,反對派和亂港傳媒以此大做文章,彷彿中央任命只是「一紙空言」,只要特區選出了行政長官人選,那怕中央不任命,也不由中央不任命,否則就是與港人民意對立,就是「干預」和「施壓」。此種歪論,不僅有違法理,而且是極其危險的,反對派為了捧出他們屬意的候選人「上位」,不惜以港人福祉作「賭注」,是極不負責任的,當日如果任由他們「玩大」,真由一位不符四項標準、未獲中央信納的候選人勝出,則中央不予任命的情況隨時都會發生,絕非「危言聳聽」。

因此,今日林鄭月娥能夠在當選一周內就獲得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命,是一件十分值得高興和珍惜的事情。任命意義重大、來之不易,林鄭本人固然要十分珍惜,就是全港市民也要通過此一任命提高對「一國兩制」、基本法和中央憲制權力的認識,切不可再被反對派分化和誤導,以為什麼「自己特首自己選」,這一說法是既不符事實,也是不可能發生的,特首人選在港產生、由中央實質任命,任何時候都是不容反對和質疑的。

就在昨天宣布任命的同時,李克強總理重申,中央政府將繼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動搖、不走樣、不變形,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動民主、促進和諧……相信林鄭月娥就任行政長官後,一定能夠團結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香港各界人士,務實進取,奮發有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開創更加美好的明天。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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