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據香港電台報道,發展局建議,將受清拆行動影響的特惠津貼安排,延展至戶外或露天業務運作,不過有關業務是需要在清拆登記前,在私人農地上營運至少10年而且沒有違契。
政府提出,以合資格的露天場地為例,特惠津貼額為每平方米390元,作業面積上限為5千平方米,換句話說,最高津貼額為195萬元。
有關建議需經財委會批准,如獲通過,新安排將適用於所有正在進行中或日後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影響而截至今年4月11日的合資格業務運作。
發展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表示,在現行適用於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安排下,戶外或露天的業務運作,即使無違反地契條款,現時仍然是不合資格申領任何特惠津貼。
文件指出,雖然這些業務營運者,有權申索法定的騷擾補償金,亦即因業務搬遷而蒙受的業務損失,但這法定程序複雜及漫長,基於有關的考慮,需審慎檢討現行的津貼安排。
責任編輯:喬一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