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張帥北京)近年來,搶注商標後進行「商標挾持」,要求商家「私了」事件時見報端。4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通知決定設立雄安新區,帶有「雄安」字樣的地理標誌商標如何面對搶注?國家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於法昌對《大公報》獨家表示,相關商標申請目前暫未放開,今後怎樣使用「雄安」字樣商標,將在研究後給出具體意見。
於法昌介紹,多年前,已有商戶提出申請註冊帶「雄安」字樣的商標,這種情況按規定是允許的。
本月雄安新區決定設立,今後對帶有「雄安」字樣商標的註冊申請,國家工商總局會按照中國《商標法》有關規定,仔細評估相關註冊會否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於法昌強調,相關商標並非會全部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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