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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佈多個委員會成員任命

2017-10-13

【文匯網訊】 10月13日,政府公佈多個委員會成員任命,并再度委任包華禮法官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小組法官。

政府公布委任消費品安全上訴委員團

政府今日(10月13日)公布委任及再度委任消費品安全上訴委員團成員,任期兩年,由2017年10月20日起生效。

消費品安全上訴委員團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第14條成立,由2017年10月20日起,委員團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蕭一峰

副主席:

馮寶儀

成員:

(一) 在消費品方面具備有關專長的科學家或科技專家

歐慧婷博士

支志明教授

關靜儀

(二) 來自消費品工業的人士

李德剛

單曉斌

孫燕華

(三) 公眾人士

陳惠卿

莊永傑

朱牧華

上訴委員會負責聆訊有關人士就海關關長按照《消費品安全條例》作出的執法決定或行動所提出的上訴。獲委任的上訴委員會的主席須由上訴委員團主席或副主席出任,委員包括上訴委員團各成員組別的一名成員。

政府委任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新委員

政府今日公布委任陳張樂怡、葉楊詩明和黃子遜為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新委員,任期由2017年10月15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我們歡迎三位新委員加入委員會。我們亦衷心感謝卸任的委員潘榮輝先生、謝貫珩女士和董耀中先生對委員會的貢獻。」

旅遊業賠償基金管理委員會是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第218章)第32B條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持有、管理和運用旅遊業賠償基金。該基金為因旅行代理商倒閉而蒙受損失的團體或套票外遊旅客,或在外地旅遊途中因有關旅行代理商提供或舉辦的活動引致意外而導致傷亡的旅客,提供特惠賠償。

由2017年10月15日起,委員會的名單如下:

主席:林詩棋

成員:陳張樂怡

鄭國杰博士

程劍慧

葉楊詩明

黃子遜

黃進達

黃鳳��

旅行代理商註冊主任

政府公布能源諮詢委員會任命

政府今日在憲報公布,分別委任郭振華及馮通教授為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任期由今日至2018年7月14日。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歡迎有關任命。他說:「郭先生自二○一二年出任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並曾於不同的政府諮詢委員會服務,擁有豐富的相關經驗。我深信在他的帶領下,能源諮詢委員會定能繼續就能源政策事宜向政府提供寶貴和全面的意見。」

馮通教授是其學術領域的著名學者,並一直致力參與和氣候變化及環境有關的工作。

能源諮詢委員會就能源政策,包括能源供求、節約與效益的政策事宜,以及其他相關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前主席蘇偉文教授辭去委員會的職務並於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起停止出任主席。

能源諮詢委員會的全體成員名單如下:

郭振華(主席)

陳婉珊

鄭慧恩

張志剛

趙麗娟

馮孝忠

馮通教授*

鄺永銓

林日豐

羅建中

李德剛

陸楷博士

陸炳林博士

麥萃才博士

柯小菁

鄧�讕@

王樂得

黃遠輝

胡文新

余遠騁博士

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環境保護署署長或其代表

機電工程署署長或其代表

* 新任委員

再度委任《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小組法官

政府今日宣布,行政長官根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第589章)(條例),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再度委任包華禮法官為小組法官,續任任期三年,由2017年10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4日止。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我們感謝包華禮法官在過去三年來盡心處理執法機關根據條例提出的授權申請,並深信包華禮法官在續任後,會繼續連同另外兩位現任小組法官鍾安德法官及馮驊法官,運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確保條例所定的規管機制有效運作。」

條例提供完備法定架構,規管執法機關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並在保障社會治安和保障個人私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根據條例,小組法官負責審批進行截取通訊和第1類監察的授權申請,以及器材取出手令的申請。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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