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終院決定押後裁決,黃羅周3人可繼續保釋(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香港終審法院今日(16日)審理「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暴力衝擊政府總部案上訴,決定押後裁決,3人獲准繼續保釋。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庭上表示,判刑時雖要考慮「公民抗命」元素,但無論動機如何都不能越界,界線則是不應涉及暴力。
終院法官指,當時3人與示威者爬過很高的圍欄跳下,有人受傷,情況並非「非暴力」。而事發時在場的保安,並不應受到衝擊,法庭在量刑時,應當考慮此點。
本案其中一個爭拗點是上訴庭改判3人即時監禁時,為「非法集結」確立新的判刑指引。馬道立指出,上訴庭的作用是要制訂判刑指引,如果決定由本案起,需要就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件有更嚴厲判刑,實際上並無問題。終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認同上訴庭訂立指引,反映公民抗命行動若涉及暴力,會有嚴重後果。終院常任法官鄧國楨則表示,即使產生「寒蟬效應」亦無不妥,因為法院是希望透過判刑,阻止其他人不要採用暴力的方式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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