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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高鐵上吸煙180天限乘 飛機上鬧事一年禁乘

2018-05-01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今日(5月1日)起,兩部與市民出行相關的新規將開始實施,對火車逃票、違規吸煙、機場鬧事等交通出行失信行為的處罰加碼。根據新規,在動車組列車或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內吸煙,將被處以180天內禁止乘坐火車,而在機場、飛機上的「鬧事者」也將被給予一年內禁止乘坐飛機的處罰。

3月中旬,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和《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

記者發現,兩份規定並非首次針對「交通不文明」現象亮劍,早在2017年1月,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5部門就曾聯合發佈《關於加強交通出行領域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建議對交通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使交通領域不文明行為與其他領域的信用情況「掛鉤」。

禁乘火車的7類行為

●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

●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

●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

●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

●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禁乘飛機的9類行為

●編造、故意傳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虛假恐怖信息的

●使用偽造、編造或冒用他人乘機身份證件、乘機憑證的

●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登機口(通道)的

●隨身攜帶或托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危險品、違禁品和管制物品的;在隨身攜帶或托運行李中故意藏匿國家規定以外屬於民航禁止、限制運輸物品的

●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強行闖入或衝擊航空器駕駛艙、跑道和機坪的

●妨礙或煽動他人妨礙機組、安檢、值機等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實施或威脅實施人身攻擊的

●強佔座位、行李架,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損壞、盜竊、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的

●在航空器內使用明火、吸煙、違規使用電子設備,不聽勸阻的

●在航空器內盜竊他人物品的

高鐵上吸煙者180天內禁乘

記者注意到,這兩份新規均對交通出行領域失信行為的處罰力度進行加碼。其中,根據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等嚴重影響鐵路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的行為責任人,將自公佈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被限制乘坐火車。

針對冒用優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等三種行為,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後(自補票次日算起),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行為責任人補齊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內,三次發生上述三種行為的,行為責任人補齊所欠票款90天後(含90天),鐵路運輸企業恢復發售車票,不補齊所欠票款,鐵路運輸企業不對其恢復發售車票。

據記者瞭解,對於乘客在火車上違規吸煙,相關部門早有具體的經濟處罰措施,卻並未對當事人乘坐火車進行限制。根據2014年頒布實施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將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處罰,最高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位高鐵列車長告訴記者,此前,他們對待乘客在高鐵上吸煙的問題會採取兩種辦法,引發列車降速或晚點的,登記並移交鐵路公安部門處理,若未引發列車降速,則一般會登記資料並進行批評教育。

而在新規實施後,不論是否對高鐵列車運行產生影響,吸煙者都將面臨「180天內禁乘火車的處罰」。

對此,鐵路專家、同濟大學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教授孫章認為,治理高鐵上吸煙行為確實有必要像治理酒駕一樣嚴格,「在高鐵、動車上吸煙看似是一個社會公德層面的問題,其實它已經到了法律的邊線,更有可能給列車的運行安全帶來隱患,而以前的管理手段難以真正對這部分人形成有效的震懾。」

嚴重機鬧者將被禁飛一年

在民用航空領域,從5月1日起,根據規定,在飛機上搶佔座、強佔值機櫃檯、衝擊停機坪、編造涉及飛行安全的虛假恐怖信息、擅自開啟航空器或航空設施設備等擾亂客艙秩序、在飛機上鬥毆等9類嚴重「機鬧」旅客將被「禁飛」一年。民航局還將在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在官網和「信用中國」網站發佈限乘名單、異議處理等信息。

在此之前,從2016年2月起,中國民用運輸協會開始施行《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對堵塞、強佔、衝擊值機櫃檯、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的;對民航工作人員實施人身攻擊或威脅的;強行衝擊駕駛艙、擅自打開應急艙門等不文明行為將被記錄在案,信息保存一年至兩年。

自辦法實施兩年多來,中航協共公佈了14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涉及在航站樓內尋釁滋事、在安檢時不配合安檢工作以及在航站樓內虛構「他人使用可疑化學物」等行為。但截至目前,各家航空公司均未對被記錄的旅客實施「禁止乘機」的限制措施。《航空意見》出台後,或將進一步震懾「機鬧」等行為。

其實,乘客「無意」或「故意」在飛機上鬧事的情況並不鮮見。據四川綿陽民航管理局通報,4月27日,8L9720三亞至綿陽航班到達綿陽機場後,在下客過程中,一名陳姓男子覺得機艙悶熱,順手打開了飛機左側應急艙門,導致飛機懸梯滑出受損,該男子也被行政拘留15天。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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