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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年花156萬公帑養「眾志」

2018-08-14

【文匯網訊】據大公報報道,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主張「自決」的香港眾志全力協助及操盤競選工程之下,於三月立法會補選僥幸當選,而他公然焚燒基本法、高唱歧視內地歌曲的行徑,令人質疑他是否符合立法會議員「擁護基本法」的法定要求。最新公布的議員津貼申領紀錄更顯示,區諾軒用公帑在南區租用的地區辦事處,其中近二萬元按金直接來自上一手租客、眾志前主席羅冠聰租用時的按金;其每月更以近13萬元公帑,即每年約156萬元的「天價」聘請了多達十名議員助理,包括與眾志有直接關係的,更有參與分離主義、宣「獨」活動者。

區諾軒在其單張上與「獨」人合作,當中包括一批眾志疑似培育的「隱形戰士」。(大公報)

區諾軒在其單張上與「獨」人合作,當中包括一批眾志疑似培育的「隱形戰士」。(大公報)

立法會秘書處日前按既定程序,公開新一批議員津貼申領文件。在三月立法會補選中當選的區諾軒,其首份議員津貼申領紀錄亦第一次曝光。

文件顯示,區諾軒利用來自公帑的議員津貼,合共聘請了十二名議員助理,其中多達九人是主張「自決」的眾志成員、一人是聲稱已退黨的前眾志成員,每月用於這部分助理的薪金開支高達逾12.8萬元。有報道指,三月補選時,一間由眾志成員吳天斌持有、註冊地址與眾志辦公室地址一致、名為Chung Chi Limited(與「眾志」同音)的公司,向區諾軒捐款137萬元,是他的最大金主。

這些議員助理包括:去年因被法庭裁定宣誓就任議員時不尊重主權而喪失議席的眾志前主席(現任常委)羅冠聰,他以月薪2.2萬元任區諾軒的全職政策顧問;違法「佔中」搞手、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他以月薪5000元任兼職社區幹事;眾志前副秘書長、早前補選時代羅冠聰出戰惟因主張「自決港獨」而遭DQ的周庭,亦以月薪5000元任兼職政策研究員。

申報寫明「朋友」「顧問」 聘人也「自決」

九名受薪的眾志成員中,多達六人是羅冠聰任立法會議員時的議員助理,曾於去年一月代表眾志赴台灣出席「台獨」論壇的司徒子朗、早前補選曾任周庭競選經理的蔡俊賢、羅冠聰女友袁嘉蔚等,都獲區諾軒「欽點」、能夠以議員助理身份自由出入立法會,甚至踏足一般公眾無法隨意到達的議員辦公室樓層。

文件顯示,區諾軒的聘人方式可謂「自決」,十名眾志成員或前成員都以非公開的「邀請」方式,成為獲公帑「出糧」的立法會議員助理;區諾軒在申報與這些「自決」分子的關係時,更寫明是「朋友」、補選時的「顧問」或「助理」等。

在區諾軒首次向立法會秘書處申領議員津貼的文件中,還包括一份地區辦事處租金開支申領文件。內容顯示,區諾軒現時以公帑在其兼任區議員的南區租用了一間商舖作為地區辦事處,地址是「香港仔舊大街118A-120號兆群商場高座16號舖」。

羅冠聰原議辦免按金「過繼」

翻查眾志過往的公開宣傳資料可發現,該處正是羅冠聰擔任立法會議員時的地區辦事處。該舖位月租9000元,租客區諾軒需向業主支付兩個月租金、即1.8萬元,作為該租約的保證金。

不過區諾軒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的議員薪津申領文件寫明:「業主知悉及同意以羅冠聰於2016年11月30日所交之$18,000元按金轉作此租約之按金」。換言之,羅冠聰之前的租約並未發生實質變動,只是把租客的身份改為區諾軒,以便通過掛有「立法會議員」牌頭的區諾軒申領屬於公帑的議員薪津,由此為眾志挖掘來自體制的資源、延續眾志的政治生命。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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