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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獲准保釋 條件極為苛刻

2018-12-12
孟晚舟以極為苛刻的保釋條件獲准保釋。(新華社資料圖)

孟晚舟以極為苛刻的保釋條件獲准保釋。(新華社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中國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於加拿大被捕案,當地時間周二(11日)在卑詩省高等法院繼續聆訊。法官最終宣布准許孟晚舟保釋,由丈夫劉曉棕在內的5名友人及鄰居作為擔保人,保釋金額為1000萬加元(約5837萬港元),其中700萬加元(約4086萬港元)須為現金,同時接受電子監控及交出護照等16條苛刻限制。

據當地媒體報道,法官指孟晚舟在溫哥華的兩個單位價值2190萬加元(約1.27億港元),目前還有750萬加元(約4378萬港元)貸款,並確信孟晚舟只有兩本有效的護照。法官又稱逮捕孟是基於美國的要求,惟美方至今尚未對孟正式提出引渡要求,考慮到孟在中國和其他地方都沒有刑事犯罪記錄及存在健康問題,加上她願意住在溫哥華及有合適的擔保人,最終決定允許她保釋。

根據保釋條件,孟晚舟需交出巨額資產作擔保、戴上電子腳環、交出所有護照、留在卑詩省、住在她位於鄧巴西28號大道(West 28th Avenue)的物業、每天晚上11點到次日早上6點必須留在住所不得外出、只能在溫哥華市及周邊很小一部分臨近市區活動,且必須定期向官方匯報行蹤,以及接受保安公司Lions Gate公司全天候監視、保安公司人員可以把她拘留、同意警方可以隨時上門等極為苛刻的限制。

美國政府提出正式引渡請求的有效期將於明年1月8日結束,如果美國未在限期內提出正式引渡要求,孟晚舟將被釋放。但她在此限期內必須在明年2月6日返回法庭,以確定訴訟程序的最新進展。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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