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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平台購票「套路」多 默認搭售服務侵消費者權益

2018-12-14

【文匯網訊】有消費者爆料,在一些第三方平台購買火車票時,經常遇到火車票捆綁銷售並且默認勾選的情況。近日記者在一些常用的第三方購票平台上進行了體驗。

體驗:默認勾選服務太多

記者打開微信小程序里的同程藝龍火車票購票頁面,選擇了一張京津城際二等座高鐵票,票價顯示是54.5元。但在提交訂單時,價格卻自動變成77.5元。

原來,記者在購票同時還默認購買了一份優選服務,只有在點擊優選服務後,才能看到多出來的20元高速出票,不仔細找很難找到。記者手動操作取消了多收的20多元,卻發現商家捆綁銷售的套路並沒有結束。

就在記者準備支付的時候,顯示訂單總額為66.5元,並且以紅色小字註明已優惠2元。原來,系統又默認勾選了火車票折扣券乘以4次的所謂優質用戶的特惠服務,這樣一來費用又比實際票價多出了12元。

一旦消費者進入到支付階段發現多收了費用,想要手動操作取消附加服務時,系統會顯示行程重複,又自動跳轉到了原訂單。這些無意中多購買的產品和服務能否取消呢?為此,記者電話諮詢了同程藝龍客服。同程藝龍客服說他們可以幫消費者退訂。

記者又在驢媽媽APP上訂了一張上海虹橋到北京南站二等座的高鐵車票,票麵價格為553元。而當記者點擊提交訂單時,訂單總額卻顯示為623元。點擊明細後記者發現,這裏有一份50元錢的「VIP光速出票套餐」,包含尊享快速退改簽服務、短訊提醒服務等。多出來的這些「套餐」都是系統默認勾選的。

通過一系列實驗,記者發現同程藝龍、驢媽媽、途牛等在線旅遊APP上,都普遍存在火車票捆綁消費和默認勾選的現象。在最終支付訂單時,都會平白多出快速出票、保險服務、酒店優惠券和租車券等費用。對於這些費用,平台都沒有進行明顯的消費提示。

消費者:不明不白就花了錢

因為數額不大,又擔心投訴麻煩而對多收費選擇容忍放棄的,也是不少消費者的普遍心態。對於第三方購票平台普遍存在的「默認搭售」情況,消費者又是如何處理的呢?記者隨機街采了部分消費者。

一位消費者說:「從那些軟件上訂的時候遇到過,但平時都會看一眼,可以勾選嘛。一般都取消掉,但不注意的時候可能不小心就付掉了。」

一些購票平台的有償服務選項隱藏很深,消費者很容易就被「套路」,不明不白花了冤枉錢。消費者認為:「它應該有個提示,沒有提示的話就莫名其妙的,有時候翻半天有可能找不着在哪。」「我們年輕人對於多出的幾十元錢,可以及時發現,而且取消,但是對於很多中老年人來說,他們可能發現不了,然後就被坑了這幾十元錢。」

專家:侵犯消費者知情選擇權

對此,法律專家明確表示,商家默認搭售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屬於違法行為。《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明年即將實施的《電子商務法》等多部法律,都對商家的搭售行為進行了明確規範。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說,消法第26條對於格式條款是有專門的規定,明確告知顯著方式來告知消費者相關的一些比如商品服務的價款,還有一些和消費者利益相關的重大信息,而且規定使用格式條款的時候,不能同時利用技術手段隱藏來強制交易。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說,《電子商務法》對這種搭售的禁止有明確性規定,允許搭售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充分告知消費者有搭售行為的存在,然後在尊重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的基礎之上,讓消費者有自由選擇的空間。

只要消費者同意的話,提供增值服務收取一定費用本無可厚非。但專家表示,如果商家採用障眼法矇混過關,設置消費默認同意選項,讓消費者不知不覺花了冤枉錢,就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這實際上是一種極為短視的營銷行為。

專家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第三方平台購票的話,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兒,不要輕易點擊付款。如果一旦購買了不必要的服務和產品,可以通過截圖保留好相應的證據,與商家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消費者維權組織投訴舉報,也可到法院起訴。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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