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鄧偉明報道:灣仔昨日揭發婚外情男女自殺殉情,釀一死一傷悲劇。一對各有家室的小學校友男女疑因婚外情曝光下,不堪壓力相約到酒店以烈酒送安眠藥尋死,由酒店職員發現報警,男子當場死亡,女子送院救回一命。警方暫列作「屍體發現」案處理,將循「協同自殺」方向展開調查。
男事主朱偉坤,62歲,被發現時已經昏迷不醒,救護員經檢查證實死亡,死因有待驗屍確定。女事主姓張,60歲,昏迷送院經搶救回復清醒,情况嚴重。她獲悉朱的死訊後,激動不已,暫未適合錄取口供。
據悉,朱與張為小學校友,但已多年未有聯絡,兩人亦各自有家室。直至3年前兩人在一次舊同學聚會中機緣重遇,大家憶及童年快樂時光言談甚歡,張更在其facebook個人專頁上載大量校友合照相片,但其中多張是與朱單獨合照。
事後,兩人仍定期相約會面,未幾發展婚外情,其間張更曾到朱家族所經營的公司工作;但疑兩人關係被揭發,張在四五個月前離職。
留言「六十歲無憾 有你陪我走」
疑兩人婚外情曝光後,因備受各自家人的壓力萌生死念,相約到酒店僻室自殺殉情。前日凌晨,張在facebook上載單人相及留言「六十歲無憾 有你陪我走」,似在預告死訊。
昨凌晨,張更「明目張膽」將facebook頭像改成與朱親密合照。
購漂白水消毒藥水安眠藥尋死
消息稱,前日兩人租住灣仔利景酒店一房間,並購來漂白水、消毒藥水、安眠藥及利刀等物品,疑計劃一同尋死,其間張的家人曾嘗試聯絡她不果,一度報警求助。直至昨晨10時許,酒店職員揭發兩人在房間內昏迷不醒,於是報警,救護員趕至檢驗證實男事主已經死亡,無須送院;女事主則昏迷不醒及有呼吸,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警員封鎖現場調查,在房間內發現漂白水、消毒藥水、安眠藥、利刀及烈酒等物品,其中安眠藥只餘下空樽,相信兩人在眾多物品中選擇烈酒送服安眠藥自殺,並檢獲女事主所寫的兩封遺書,透露唔開心尋死及遺產分配問題等;初步疑男女事主「協同自殺」,不排除稍後會以相關罪名拘捕女事主作一步調查。
疑「協同自殺」 生還者或被控
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二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三十三B條「協同自殺的刑事法律責任」,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4年。
另外,香港法例第三百三十九章第五條自殺協定(《殺人罪行條例》)第五條「自殺協定」,任何人依據他與另一人的自殺協定,殺死該另一人或參與第三者殺死該另一人的行為,均屬犯誤殺罪。根據法例,「自殺協定」是指兩人或多於兩人所作的共同協議,其目的為造成所有訂立協議的人的死亡,不論協議內容是否由訂立協議的人各自結束自己的生命。
此外,警方可按案情嚴重性及有沒有人死亡,向生還者控以謀殺、企圖謀殺或誤殺等罪名。
防止自殺求助熱線
■ 社會福利署:2343 2255
■ 撒瑪利亞會24小時多語服務:2896 0000
■ 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2389 2222
■ 生命熱線:2382 0000
■ 向晴熱線:18288
■ 東華三院芷若園:18281
■ 醫管局24小時精神健康專線:2466 7350
【專家之言】渴求被愛 不分年齡
對於各有家室小學校友男女疑因婚外情曝光不堪壓力下,相約到酒店協同自殺釀成一死一傷。家庭及親子教育工作者司徒漢明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相信男女事主本身婚姻出現問題感到寂寞,大家機緣重遇而擦出愛火,惟因處理不妥當終發生悲劇。
司徒漢明解釋,男女事主在年屆六旬及各有家室情況下發展婚外情的個案不多,但事件正正反映一個根本問題,就是不論人在什麼年齡階段,也有被愛的需要及渴求。如果一個人婚姻出現問題、不再感覺到有愛或被愛時,便容易會向外尋求愛的感覺,假若男女事主的婚姻同時出現問題下,再機緣巧合相遇及回憶起童年快樂片段,隨着兩人接觸增加便容易擦出愛火,重拾被愛的感覺;但一旦婚外情曝光,男女事主便難以面對配偶及家人。
「婚姻已死」可選離婚
司徒漢明續說,對於發生婚外情的解決方法,亦應從根本問題着手,首先事主應面對現實與配偶坦誠商討彼此相處出現什麼問題,希望找出問題所在作出改善。若夫婦經過商討無法解決問題,便應向外尋找專業人士作婚姻輔導,嘗試挽救這段婚姻。
如果經過專業人士婚姻輔導後,夫婦仍感到未能解決問題或心結,便可能反映這段「婚姻已死」,無謂勉強大家繼續一起而不快,離婚亦是其中一個選項。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責任編輯:gl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