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黃寶儀)記者19日從廣州南沙獲悉,廣州市南沙區(自貿區南沙片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南沙仲裁委)已獲國家人社部批復,同意試點開展聘任港澳籍人士擔任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這在全國尚屬首次。南沙在全國率先探索聘任港澳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將為港澳居民直接參與內地發展提供便利,也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2018年南沙的港澳企業總量同比增加113%,伴隨而來的是涉港澳案件發生勞動爭議後送達難、跨地區調查、信用互通共享、溝通調處等系列問題。記者從南沙勞動糾紛調處實務工作中瞭解到,2017年一家港資企業搬離南沙無法查詢詳細地址,需要公告的文書幾經周折通過香港報刊登報,給實際工作增加了難度和降低了效率,聘任港澳籍仲裁員作為橋樑紐帶,將有機會改變面臨的局面。
首批港澳籍仲裁員推薦聘任工作年內將試點開展,目前聘任港澳籍仲裁員「1+5」制度及配套文件正在加緊制定中。據介紹,港澳籍仲裁員管理將基本實行與已聘兼職仲裁員無差別的管理,包括聘任程序上需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組織的聘前培訓及考試,取得仲裁員證後由南沙仲裁委聘任為兼職仲裁員,按照兼職仲裁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任職期間參加仲裁業務知識和實務技能培訓,實行年度考核機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仲裁員職責等。作為全國試點,南沙計劃在三年內分步實施,力爭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乃至全國港澳籍仲裁員培訓基地,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創新經驗。
南沙仲裁委負責人表示,「南沙在全國率先探索聘任港澳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將為港澳居民直接參與內地發展提供便利,使港澳人士成為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的『築造者』,對貫徹『一國兩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政治意義。」
責任編輯: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