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3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後,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不存在沒有把關,亦不是單靠任何一個人或機構就可以完成逃犯移交程序。
鄭若驊強調,移交逃犯申請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基本原則。律政司需要向法庭陳述理據,然後由行政長官判斷是否發出「證明書」啟動移交請求,再由法庭進行公平審訊,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才做出決定,具有完善的制度保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責任編輯:之袁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3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後,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不存在沒有把關,亦不是單靠任何一個人或機構就可以完成逃犯移交程序。
鄭若驊強調,移交逃犯申請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基本原則。律政司需要向法庭陳述理據,然後由行政長官判斷是否發出「證明書」啟動移交請求,再由法庭進行公平審訊,聽取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才做出決定,具有完善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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