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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移交逃犯| 港4年來收32宗引渡申請 已移交12疑犯

2019-04-04
律政司披露4年來香港收到32宗引渡申請(文匯報資料圖)

律政司披露4年來香港收到32宗引渡申請(文匯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昨日首讀及二讀《逃犯修訂條例草案》。香港律政司披露,香港2014年至2018年共收到32宗外地的移交逃犯申請,並成功移交12名犯人到外地。同期港府則向外地提出7宗移交犯人申請,當中6人已移交到香港。

律政司指出,外地向香港提出的32宗移交逃犯申請中,25宗根據已與港府簽署的移交逃犯雙邊協定提出、3宗根據多邊公約提出、4宗沒有任何已簽署協定。而港府移交的12名犯人,其中3人來自英國、2人來自韓國、2人來自美國、1人來自羅馬尼亞。罪行涵蓋危險藥物相關、欺詐財產、串謀詐騙、非法使用電腦、性罪行、對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謀殺或誤殺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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