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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無恥詆毀司法 林鄭當頭棒喝快人心

2019-04-04
林鄭月娥3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會(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林鄭月娥3日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會(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文:洪雅南

立法會昨日(3日)就《逃犯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反對派一如所料在特首質詢環節大肆搗亂,企圖繼續拖香港後腿,醜態百出,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反對派對修例咁「驚青」,正正因為他們「身有屎」。

怕什麼?

市民應該還記得,民主黨主席胡志偉「鬼怕後尾枕」,厚顏提出要求特首動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特赦違法佔領參與者,隨即被各方閙爆。反對派雖然急急腳劃清界線,胡志偉和民主黨不得不道歉兼收回言論,但潑出去的水始終無法收回,你懂的!

不過,移交逃犯有多重把關。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說,唔係行政長官一個人可以話晒事。

修訂草案列明,要移交逃犯,首先須先由香港以外地方向港府提出申請,再由律政司研究申請所提交的資料和理據等,之後再交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啟動程序。啟動程序後,還須向法庭陳述理據。涉事人還有權在法庭提出主張、以及聘用律師,法庭亦須聽取雙方陳詞才作出決定和命令。可以說,整個程序環環相扣,對當事人的保障相當完整及完善。

尊重法律、守護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絕對不受時間、地域限制,絕對不能用做交易,絕對不允許私相授受。修例移交逃犯是為了彰顯公義,還受害者公道,反對派議員個個月袋九萬幾人工,早應該拋棄不切實際的癡心妄想。

今次特首林鄭月娥義正詞嚴直斥其非,批評反對派議員詆毀香港司法制度,是在辜負香港市民,無疑是對反對派的當頭棒喝,不但彰顯了法理和正義,更加大快人心!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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