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官方微博消息,英國駐香港總領館僱員鄭文傑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深圳羅湖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8月24日其行政拘留期滿,已如期釋放。行政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鄭文傑的各項合法權益。鄭文傑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此前報道,羅湖警方透露,8月9日,香港居民鄭某傑(男,28歲,英文名:Simon Cheng)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涉及的是賣淫嫖娼。該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針對有質疑指,鄭某傑拘留後為什麼警方沒有通報其家屬等問題,羅湖警方回應說,案發後,鄭某傑本人提出請求,根據他的請求,警方依法對其違法行為未予通報其家屬。
羅湖警方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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