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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踐踏、玷污國旗 涉嫌侮辱國旗被逮捕

2019-10-21

【文匯網訊】記者21日從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院於10月21日以涉嫌侮辱國旗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警方對李某某涉嫌侮辱國旗案通報。上城公安 供圖

警方對李某某涉嫌侮辱國旗案通報。上城公安 供圖

經初步審查查明:10月7日清晨6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醉酒後,為發洩不滿情緒,爬上上城區孝子坊19號小區鐵門,折斷懸掛此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旗桿,後將國旗扔於地上,以撒尿、吐痰、腳踩等方式玷污、踐踏國旗。當晚,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公安分局對李某某以涉嫌侮辱國旗罪立案,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10月8日,上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取證。

上城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涉嫌侮辱國旗罪,符合逮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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