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6年3月在荃灣工廈發生的石棺藏屍案,次被告劉錫豪及第三被告張善恆今日(16日)判刑,各被判囚17年。
3名被告依次是曾祥欣、劉錫豪及張善恆,涉嫌設局用哥羅芳類近化學物二氯甲烷將死者焗暈殺死,再用混凝土製造石棺埋屍,惟3人嘗試搬走石棺失敗後潛逃台灣,最終由香港警方陪同返港被捕。
3名被告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陪審團上周五(13日)一致裁定曾祥欣謀殺罪成,劉錫豪和張善恆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法官其後依例判處曾祥欣終身監禁。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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