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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行實名登記制

2020-02-07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馮雷)2月7日,記者從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自2月7日起,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全市零售藥店在疫情防控期間對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的顧客,實行實名登記制度。

據知,該市零售藥店必須配備手持紅外線溫度檢測設備,工作人員上崗必須戴口罩;購藥顧客進店必須佩戴口罩,並對顧客進行體溫檢測;對不佩戴口罩或拒絕測量體溫的顧客將拒絕進入店內。

全市零售藥店對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的顧客,實行實名登記制度,要詳細登記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電話、所售藥品名稱、數量;如所購藥品非其本人使用,還需填寫使用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信息;登記信息當天要向所在社區(村)疫情防控部門報告,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

全市零售藥店要嚴格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確保購進渠道合法,鼓勵企業繼續履行企業責任、社會擔當,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貢獻。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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