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與阿聯酋的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將於下周五(3月6日)生效,令香港與外地經濟體之間已生效的投資協定增至21份。投資協定於去年6月簽署,雙方已完成使投資協定生效所需的內部程序。
投資協定規定雙方須為對方投資者的投資給予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的待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包括仲裁)解決。投資協定將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擴大香港與阿聯酋之間的投資流動,進一步鞏固兩地的經貿聯繫。
今屆香港特區政府自2017年7月上任以來,已簽訂4份投資協定,其餘3份分別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及澳洲簽訂並已生效的投資協定,以及和墨西哥簽訂的投資協定。
目前已與香港簽署投資協定的外地經濟體還包括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加拿大、智利、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荷蘭、新西蘭、瑞典、瑞士、泰國和英國。除了與墨西哥簽署的一份外,這些投資協定均已生效。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