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何玫)文昌市政府今天(3月12日)發佈關於在長征七號火箭飛行任務執行期間禁止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的通告。
《通告》稱,為確保長征七號火箭飛行任務安全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509號)等有關規定,決定在長征七號火箭飛行任務執行期間加強該市所轄空域管理,自2020年3月15日8時起至3月17日8時止,在文昌空域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禁止使用系留氣球等懸掛裝置,禁止燃放孔明燈。對涉及輕小無人機、滑翔傘、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要加強對該類器材的監控,嚴格落實禁飛規定。各鎮(場)及公安、旅遊文化、市場管理、氣象、海關、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檢查,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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