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特區政府公布自去年6月至今年2月29日,共有43名香港公務員因涉嫌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正接受調查或被起訴,其中42人已被停職。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正積極研究是否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正考慮在現行框架下的可行性,以及設立其目的和期望成效。
據央視新聞報道,香港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一般來說,如公務員正被調查是否有嚴重不當行為或干犯刑事罪行等,根據既定機制,當局可將有關公務員停職。紀律處分可包括口頭警告、譴責、降級、迫令退休或革職等。停職並非紀律處分或假定他有罪,而是基於公眾利益,認為有關人員暫時不適合繼續行使公職的權力和職能。公務員事務局書面回復立法會財委會委員提問時稱,目標是本屆立法會會期完結前完成研究,會探討不同方案的可行性,並徵詢律政司和職方意見。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將被捕公務員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考慮,一方面考慮到公務員違法後如果回到工作崗位,是否繼續適合行使公職權力和職能,另一方面也考慮公眾對於公務員被捕後返回崗位繼續行使職權時的觀感。羅智光稱,香港特區政府已經多番告誡公務員,切勿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公務員若犯刑事罪行,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外,特區政府也必定按既定機制對他們採取紀律行動,絕不會姑息縱容。根據香港公務員事務局截至2019年9月30日數據,除法官及司法人員、廉政公署人員和香港駐外地經濟貿易辦事處在當地聘請的人員,公務員實際人數為74002人。羅智光表示,在過去幾個月,涉及違法公眾活動被捕的公務員數字是佔整體公務員人數極少數的,整體而言公務員團隊仍然堅守法治,盡忠職守,「希望社會不要因為極少數個別情況抹殺整體公務員盡忠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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