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澳門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日(18日)正在審議修改第5/2006號《司法警察局》法案,根據法案最新文本以及澳門政府向立法會提供的資料,當局將針對「國家安全」新增四個處,分別是國安情報工作處、國安罪案調查處、國安行動支援處、國安事務綜合處。
而上述法案建議澳門行政長官可豁免公布特定司警人員名單,因此不排除四個國家安全處的人員今後執法時將不能暴露身份。
根據擬定修訂的法案,國安情報工作處的職權包括「搜集有關損害中國國家安全及穩定的動態的情報並進行策略性分析;搜集有關中國民族分裂勢力、敵對勢力、極端主義勢力及相關人員的情報並進行策略性分析」。
國安罪案調查處的職權包括「預防和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負責本澳政府內部的反情報工作,尤其預防和應對滲透、策反和竊密,並對重點或敏感的部門及實體進行監察及安全調查;負責對高風險人員的反間諜工作;負責有助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對外聯絡及情報交流工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Mi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