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方本周一(10日)早上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黎智英,之後搜查壹傳媒總部大樓並檢走多箱證物。素有「毒蘋果」之稱的《蘋果日報》今日(13日)竟分6份入稟狀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有關文件涉及新聞材料,受法律專業保密權(LPP)保障,並向9名原告歸還任何受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任何新聞材料。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6案現時並未有聆訊排期。
9名原告人分別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動畫總經理吳達光、壹傳媒有限公司、蘋果日報慈善基金、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被告為警務處處長。當中,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煽動」及「串謀欺詐」被捕,壹傳媒集團4名高層張劍虹、周達權、黃偉強、吳達光涉嫌「串謀欺詐」被捕,他們目前已全部獲准保釋。
入稟狀指,警方在本月7日獲得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批出的手令,同月10日在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內搜證並檢取物品。原告要求高等法院裁定,所有檢取的物品是新聞材料和均受LPP所保障,或裁定警方並非依手令範圍檢取該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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