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6日全文刊登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和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簽署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關於深化在知識產權領域交流合作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
澳門經濟局表示,為進一步深化內地與澳門特區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營造更加有利於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經濟局在2003年簽署的《關於在知識產權領域合作的協議》基礎上,換文簽署了《安排》。
根據《安排》,雙方將繼續深化在專利實質審查、發明專利延伸、專利和商標信息自動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另外,國家知識產權局還將為澳門經濟局提供專利爭議及糾紛處理的技術協助,以及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管理、利用和服務的合作。
澳門經濟局稱,自2003年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協助經濟局完成1089件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工作。同時,經濟局也受理了4337件內地發明專利延伸至澳門特區生效的申請,其中已獲授權3904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大力協助與支持下,為專利申請人提供了更便捷到位的保護途徑,為科技研發及技術轉移創造了更有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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