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梅艷芳遺母要求一次取走遺產7100萬元

2016-08-26

【文匯網訊】已故歌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又再就梅艷芳遺產發放方式,向法庭提出申請,今次要求一次過大筆取走梅艷芳遺產7100萬元。法庭反指,覃美金年老需保留資金作醫療費。覃美金在庭表態稱,「錢係我個女�H,啲錢使晒係我�H事,我踎街係我�H事,病我就去公立醫院。」法庭指日後如何發放生活費及醫療費,需詳加考慮再作決定,案件將會押後裁決,以書面判詞公佈。

據大公網報道,現年93歲的覃美金,過去已多次向法庭表示,不滿每月只可從遺產管理人派發20萬元生活費。今早她要求法庭批准她一次過從梅艷芳遺產中取走7100萬元。覃美金親自上庭稱,要安排自己的生活,「有錢可以買間屋唔使成日搬」。她又認為遺產管理人「逐個月畀生活費就係拖住我」,「錢係我個女�H,唔係你哋施捨」。

法官陳江耀就指,兩份呈堂的醫療報告顯示,醫生估計覃美金可能有再多10年,甚至多於15年的壽命,認為有需要預留遺產作日後的醫療費,需實報實銷。

陳江耀繼稱,目前遺產大概尚餘7500萬元左右。現時覃美金每月可獲生活費20萬元,每年醫藥費120萬元,每年開銷不多於400萬元,10年後也耗4100萬元左右。如一筆過取走大部遺產,將難以應付她未來的生活費及醫療費。

覃美金提出反對,稱「我要做咩、買咩,我要享受,我要玩都係我�H事,我到呢個時候仲要慳咩?」

遺產管理人「�擢蚴H託」就向法庭表示,現時法例訂明發放遺產時需考慮受益人年齡,而醫療費應實報實銷。其他開銷是一筆過發放或是每月定額,就�擢蚴H託持中立態度,交由法庭決定。法官陳江耀指,需時詳加考慮各因素,決定押後裁決,擇日再頒下書面判詞。

責任編輯:于岄鳴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