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一名酒店女管房冒充中聯辦職員,致電八旬老婦指她牽涉內地欺詐案,吩咐老婦支付20萬元調查費以證清白,然後扮成女警登門出示偽冒警察委任證,向對方收錢再匯到內地。辯稱自己亦曾受騙,以為是「為國家做事」的女管房,早前在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洗黑錢及管有虛假文書等3項罪名成立,7日被判監3年。法官並下令被告將她收到的5,000元「任務酬金」歸還老婦。
被告曾�Y娣(30歲),去年為電話騙案集團徵召到事主的住所行騙,庭上辯稱她受一名自稱內地檢察官的男子指使犯案,以為被徵召為國家臥底,自己早前亦給人騙去逾200萬元。
法官判刑時直斥認為被告張開眼睛說謊話,指被告甘願為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男子盲目執行指示,是將一般人的常識及30年的歷練一掃而空。被告若真的曾受騙,即使她被騙後整整一個月亦沒有茅塞頓開,還進一步協助電話騙案集團向8旬受害人下手。
法官指案件特別之處,是一般電話騙案的奸計得逞後,犯案者會去如黃鶴逃之夭夭,但被告自稱被騙後,竟然仍對騙徒言聽計從毫不質疑,被告的說法實委令人無法置信。假若被告真的獲欽點做內地臥底,就毋須自製假委任證,被告既自稱有被騙經驗,更不應故技重施。
辯方求情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她智商正常,思路清晰、對答如流,但易受他人影響及過份服從。被告希望向事主還錢,但夫妻經濟困難,只能賠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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