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物業發展受高度限制 希慎興業提反對終極勝訴

2016-09-27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杜法祖) 銅鑼灣「大地主」希慎興業不滿城市規劃委員會2010年通過修訂銅鑼灣與灣仔分區大綱草圖,對集團旗下10個物業設置高度限制,早前提出司法覆核,經聆訊後被駁回,希慎最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聽畢希慎理據,27日頒下判詞,指下級法院考慮有關《基本法》條文時出錯,判希慎終極勝訴,指發展決策須同時考慮保護私有財產的憲法權利,將個案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2014年上訴庭審理此案時,認為城規會未有充分考慮希慎一方的反對理據,推翻高院原訟庭的決定,只不過,上訴庭當時卻又認為《基本法》第六條及第一零五條並不適用於本案。終院27日的裁決意味�茧o展商日後即使沒有任何覆核理據,亦可以「保護私有財產的憲法權利」提出司法覆核,城規會在考慮個案時亦需同時考慮發展商的憲法權利。惟終院27日強調即使如此,法庭仍有最終司法權決定城規會有否違憲。

《基本法》第六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第一零五條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以及依法徵用私人和法人財產時被徵用財產的所有人得到補償的權利。徵用財產的補償應相當於該財產當時的實際價值,可自由兌換,不得無故遲延支付。企業所有權和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

希慎興業回應終院判決時指,「希慎興業歡迎終審法院就這個案所頒下的判詞,澄清了在《基本法》下私有財產權利的範圍。」政府的回應則指,「城規會將會研究終審法院的判詞,並會就判詞對城規會的辦事程序與方法的影響徵詢法律意見」。

責任編輯:京辰

新聞排行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