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非法「佔中」示威者曾健超疑被7名警員毆打制服,案件2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曾健超首天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便遲到27分鐘,法庭須休庭等候,曾健超遭法官訓斥時解釋因為塞車,法官遂提醒他今日須準時出庭。曾接受辯方「金牙大狀」清洪盤問時稱:「制服我係咪呢7位差人,我唔肯定。」
公民黨成員曾健超24日首次以第一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代表第二被告的「金牙大狀」、資深大律師清洪質問證人,他被捕時一度嘗試用上半身衝向警員,掙扎及用雙臂打警員。曾健超否認,反指:「上索帶�H警察喺我身後,我唔可能向前衝向佢。」
清洪續問,曾健超的手腕傷勢是源自他掙扎時不想被索帶綑綁而做成,背部傷勢則是源自他跌落地而做成。曾否認,指被抬去「暗角」時,其中一名警員大力拗他的拇指及手腕。
清洪又指,曾健超在變電站時,根本見不到有多少人襲擊他。曾健超對此表示同意。清洪再問:「你認為喺花槽制服你嗰6位警察都係人渣?」曾健超回應稱:「制服我�H係咪呢7位,我都唔肯定,但唔代表佢哋唔係人渣。」
被問「淋液」係合法? 曾:無意見
清洪大狀指去年曾健超在facebook有貼文稱警察是「無恥、人渣」,是否相信香港警察是這樣。曾健超承認在公開場合說過警察是「×街」、在facebook發表過「香港政府無法無天」的言論。清洪問:「咁你認為企圖淋液體係合法?」曾健超說無意見。清洪隨即指出曾健超因政治立場、又身為公民黨成員,對警隊心痛惡絕而侮辱警察。
曾健超作供時又提到,2014年10月15日被帶到中區警署接見室,依警員指示把個人物品放入膠袋,其間一度取出電話「自拍」,然後再關機才放入膠袋。警員要求曾提供手機開鎖密碼,但他拒絕。當他聽到「警察討論緊要夾我手指去unlock電話」,因為電話關機後,重新開機時要輸入密碼才能解鎖。曾於是說:「唔好咁低能啦!」聲稱有警員隨即用右手手背「大力掌摑」曾的右臉兩次,曾指警員「逼我unlock電話,但我拒絕」。
責任編輯: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