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法律制度是香港社會的支柱,而法治則是法律制度賴以成功的基石。實行法治見諸眾多方面。法律是通過實踐而得以彰顯,但是不應該只由律師、法官和政府實踐。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都應該遵守和尊重法治。我們的日常生活和一舉一動,都是法治的明證。
我們各人須共同承擔責任,尊重、提倡和推動法治,作為香港社會的基礎。由國際組織進行的各項客觀研究,均顯示香港的法治水平持續提升,但我們千萬不能自滿,仍須努力改進,精益求精。我們一方面必須繼續堅決捍衛和維護法治,另一方面也要以負責任的態度行事,切勿任意發表貶低法治,並可能對其造成損害的武斷言論。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有時候,人們或會把個人對法律程序的結果的期望,與司法體系是否公正,或相關的法官是否正直,聯繫起來。這情況在近年法庭處理的一些備受關注的案件時,尤其明顯。這些案件來自政治、經濟或社會事宜。
因此,至為重要的是針對司法機構工作的評論,不論表面看來是褒是貶,都應當在有理可據的基礎上做出。
對絕大部分在香港的人來說,法治是重要的。任何對法治的無理批評絕不會對社會帶來任何好處。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法律界一直以來,都在適應各種轉變。香港在未來必定會面臨眾多轉變。全球化現象必然會繼續為香港帶來更多新機遇與挑戰——隨著「一帶一路」、大灣區、與東南亞國家聯盟簽訂的經貿協議等社經計劃的落實,必會為香港引進更多人才、商品、生活模式及不同文化價值,意味著我們將面臨更多轉變。
我們應謹記,只有當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保守心態,才可以利用新的思維模式處事,找出與他人共通的共同利益,真真正正的「適應轉變」。
——香港律師會會長蘇紹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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