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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5方面加強與香港合作 打造世界級航運樞紐

2018-05-14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敖敏輝)近日,廣州市政府正式印發《建設廣州國際航運中心三年行動計劃(2018至2020年)》,提出在3年內投資1000億元(人民幣,下同),通過基礎設施建設、物流體系提升、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等,令港口貨物吞吐量從目前的5.9億噸提升至6.5億噸。記者瞭解到,在大灣區建設規劃出台之際,本輪行動計劃較以往大幅度增加了與港澳特別是香港合作的內容。計劃提出,廣州將與香港在集裝箱運輸、航運金融、航運法律仲裁、人才教育培訓、郵輪遊艇濱海休閒旅遊等五方面強化合作,並提供簡化流程、一站式註冊服務等多項優惠措施吸引香港航企入駐。

圖為南沙港貨運碼頭

圖為南沙港貨運碼頭

申報廣州自由貿易港 實現資金「自由流動」

該《行動計劃》從10個方面提出27項具體措施,力爭通過3年努力,將廣州港的綜合實力、現代化建設水平走在全國港口前列,自由貿易港建設取得突破,在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航運樞紐建設中發揮引領作用,廣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再上新台階。

在主要港口佈局上,以南沙港區為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加快推進自由貿易港建設,重點發展集裝箱、糧食、原材料、商品汽車運輸,發展現代航運物流業和現代航運服務業;以黃埔新港和新沙港區為港口物流重要功能區,以集裝箱、商品汽車、件雜貨、散貨運輸為主,服務臨港產業和城市生產生活;加快黃埔老港轉型升級,以建設第二中央商務區為契機,打造高端航運服務與航運科技創新核心區。

放寬外資准入限制 貿易規則對接港澳

行動計劃還提出,到2020年,廣州的自由貿易港建設要取得突破。根據計劃,廣州將借鑒國際自由貿易港發展實踐和先進經驗,積極申報設立廣州自由貿易港。在實現貿易自由的同時,探索基於國際貿易業務與國際通行做法相銜接的金融、外匯管理規則,實現資金「自由流動」。利用南沙毗鄰港澳的優勢,拓展自由貿易港發展空間,實現自由貿易港與港澳在通關監管、貿易規則、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有效對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航運樞紐建設。

在優化口岸發展環境方面,將落實「5+2」通關模式,完善南沙港區「7×24小時」通關保障。

穗港合作升級 提升港口建運輸量

值得注意的是,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背景下,本次行動計劃還單列深化與港澳合作的具體內容。《行動計劃》提出,進一步推廣航運企業港澳商事登記銀政通服務,簡化港澳投資者在穗投資開辦航運企業的註冊流程,提供一站式註冊登記和銀行金融服務。與香港方面,將強化雙方在集裝箱運輸、航運金融、航運法律仲裁、人才教育培訓、郵輪遊艇濱海休閒旅遊等方面的合作共贏,提升廣州港與香港港口間集裝箱運輸量。

同時,積極爭取放寬准入限制,吸引在港澳落戶的國際港航企業和機構將業務延伸至廣州。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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