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0] 2003年京經濟增長由10.5%改為10.7%
【文匯專訊】北京市統計局20日對外發佈消息稱,北京市統計局公佈2003年北京地區生產總值及經濟增長率修訂數據,2003年北京經濟增長率由10.5%修訂為10.7%。
北京市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於秀琴對記者說,為提高國內生產總值(GDP)核算的科學性、透明度和可信度,對GDP數據進行修訂,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去年國家統計局對我國GDP核算和發佈制度進行了改革,規定年度GDP核算實行初步核算、初步核實和最終核實三個步驟,這是我國GDP核算制度和方法與國際接軌的重大改革。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要求,北京市統計局相應對地區生產總值核算和數據發佈制度進行了規範。今後,在年度和季度北京地區生產總值核算過程中,對初步測算數據進行修訂,並及時向社會發佈修訂後數據將成為一種制度。
於秀琴對北京地區生產總值數據修訂的依據作了說明。於秀琴說,今年1月15日,北京市統計局向社會公佈了2003年北京市地區生產總值為3611.9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0.5%,這是在當年12個月的進度統計資料基礎上進行的初步核算,通常稱其為「初步核算」數據。對初步核算數據進行核實的依據是各專業的年報數據。按照國家統計制度的要求,初步核實數據在次年的5月下旬完成。如果統計年報、部門會計、財政決算有較大調整和變化,還要對北京地區生產總值數據進行最終核實。
於秀琴還對北京地區生產總值數據調整的具體內容進行了詳細介紹。於秀琴介紹說,根據統計年報數據計算,2004年北京地區生產總值數據調整的行業主要是工業、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和金融保險業,其他行業的初步核算數據沒有大的變化。初步核實後,2003年北京地區生產總值為3663.1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0.7%。與初步核算數據比較,北京經濟總量增加了51.2億元,增長率提高了0.2個百分點。
在今年6月份出版的《北京統計年鑒》中,北京市統計局將詳細公佈具體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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