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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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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9] 港民政事務局何志平:言論自由空間不減

【文匯專訊】香港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29日強調,香港的言論自由空間絕對沒有減少,時事評論員、聽眾、新聞雜誌專欄作家、新聞工作者和讀者每天繼續循多種渠道自由發表意見,並無受到限制。何志平在此間一電台節目中說,《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所列舉的自由和權利,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市民都透過基本法第27條以及《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獲得保障。

 他認為,新聞和言論自由不是簡單的概念,而是實實在在的。香港每天有52份報紙出版,還有864份期刊,另有120家國際傳媒在香港設立辦事處。香港也是地區廣播中心,每天以170條頻道向本地和世界廣播。時事評論員、聽眾、新聞雜誌專欄作家、新聞工作者和讀者每天繼續循多種渠道自由發表意見,並無受到限制。他說,收縮這方面的自由,等於收縮香港的視野,等於收縮香港的經濟命脈,香港沒有人會做這樣的蠢事,政府當然也不會這樣做。若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政府必須予以譴責,警方也會非常重視和迅速調查,不過這也有賴當事人通力合作,提供資料。

 何志平強調,特區政府堅決捍衛新聞和言論自由,而香港將以其獨特的地位和自由開放,成為國際商人與傳媒進出內地的重要通道,並會努力維持香港作為國際傳媒資訊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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