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31] 湘潭酒店「鱷魚宴」引紛爭
【文匯專訊】湖南湘潭市湘潭大酒店日前推出了一道價格昂貴的「鱷魚宴」。然而,這道菜隆重推出不到3天,就引來了湘潭市林業局與農業局漁政管理站的管理之爭。酒店只好停止經營這道菜?但兩家執法部門卻通過湖南省林業廳與農業廳,將此事「鬧」到了中國林業局和農業部,還表示要打官司。
湘潭市林業局森林保護站副站長蔡鐵流說,林業部門管理野生動物有較長的歷史,鱷魚應該以林業部門管理為主。他說,《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是1992年由中國國務院批准實施的,其中的第24條、第45條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作出了明確規定。湘潭大酒店已經在林業部門辦理了有關經營手續,應該說,這樣就可以按章行事了。
而該市農業局漁政管理站副站長肖和清則說,他們對鱷魚的管理並非無事生非。飯店、酒樓要公開經營鱷魚的話,就必須對其供貨來源、運輸許可證、經營水生野生動物經營認可證等進行嚴格審查。而這些證是由湖南省畜牧水產局漁政管理處頒發的。湘潭大酒店只是辦了林業部門的證,而且林業部門辦證時是不規範的。報道稱,鱷魚是珍貴的兩棲野生動物,由於人類的狂捕濫殺,已瀕臨滅絕。為此,各國先後開始了人工繁殖和馴養鱷魚的科學研究,一度急劇減少的鱷魚數量逐漸恢復,一些鱷魚品種逐漸進入商業領域,成為一項新興產業。
湘潭大酒店總經理趙志良說,他們推出「紅燒鱷魚」這道菜餚,是前不久他到了廣州後學來的。經過在林業部門辦理手續後,開始經營。但不到幾天,就有漁政管理部門前來查處。
趙志良說,他到漁政部門看到了相關的法律文書,感覺由他們管是有道理的。後來,他又到林業部門看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覺得由林業部門管也是合理的。作為生意人,只希望「和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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