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31] 高檢向各地檢察機關納賢
【文匯專訊】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採取公開選拔的方式從全國各地檢察機關遴選10名高級檢察官。
據悉,這是自檢察官法實施9年來,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次在全國範圍內公開遴選高級檢察官。
遴選條件規定,報考人員一般應擔任副處級以上檢察官職務,特別優秀的可放寬到正科級檢察官職務;具有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其中正科級幹部需具有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具有報考職位所需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具備3年以上與報考職位相關的工作經歷等。
此次公開遴選工作開展於6月初至7月上旬,歷時一月有餘。有關報名手續和相關事項,可瀏覽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報考者可通過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幹部部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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