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5] 甘一鋼廠違規用地被處理
【文匯專訊】6月5日電 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榆中鋼廠,在建設用地上未批先用,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近日受到甘肅省政府的處理。榆中鋼廠所在地的蘭州市政府、榆中縣政府,也因在土地審批管理中存在失職行為,要作出深刻檢查。
甘肅省政府聯合調查組調查證實:榆中鋼廠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沒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就開工建設;蘭州市政府、榆中縣政府在沒有辦理農地轉用、土地徵用等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就同意榆中鋼廠佔用集體土地;榆中縣政府在土地價值未經評估時,就以不收取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出讓了土地使用權。
甘肅省政府聯合調查組認為,以上行為嚴重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而且榆中縣政府自2002年12月榆中鋼廠未批先用土地行為發生,至2004年2月長達1年多的時間內,既沒有對這種違法用地行為進行制止,也沒有上報用地審批的有關材料,屬嚴重失職行為。
甘肅省政府決定:蘭州市政府、榆中縣政府和榆中鋼廠都要作出深刻檢查,查找原因,吸取教訓,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經營;對榆中鋼廠建設用地上的違法問題,由甘肅省國土資源廳依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甘肅省國土資源廳要督促蘭州市、榆中縣政府盡快按程序依法上報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審批手續;蘭州市、榆中縣要進一步做好被徵用土地農民的安置、補償工作,確保被徵用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據瞭解,榆中鋼廠於2003年1月開工建設,其設計年產量為100萬噸,是酒鋼集團公司「十五」發展建設規劃中的一項重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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