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7] 監守自盜銀行巨款 潛逃9年獲刑13年
【文匯專訊】中國工商銀行武漢分行陽邏辦事處一出納員因生意虧損,先挪用公款3萬元,在歸還不了時,又竊取自己保管的48萬餘元巨款出逃。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人民幣。
這名工商銀行的原出納員名叫戢祖生,現年46歲。1994年10月,在工行武漢分行新洲支行陽邏辦事處當出納員時,戢祖生擅自從自己保管的公款中「取」出3萬元,外出做黃金生意。後見無人察覺,他又於同年11月5日再次將自己保管的保險櫃中的48.5萬元竊出,並交給妻子17萬餘元、送給朋友陶某5000元。隨後,戢祖生便攜餘款先後潛逃往四川南充、廣東深圳等地,用於購房、包養情婦等。
戢祖生外逃後,公安機關一直未停止對他的追捕。2003年10月28日,潛逃9年的戢祖生落入深圳警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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