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27] 旅行社預收「小費」 中消協:涉變相索要
【文匯專訊】據京華時報報道,近期,一些旅行社等服務行業出現向消費者預先收取「小費」的做法,引起消費者普遍不滿。針對這一現象,中國消費者協會26日明確表示:預收「小費」的行為已涉嫌變相索要。
近日,廣東一旅行社在其推出的國內游「VIP系列團」中向消費者提出了「如果服務滿意,請支付導遊小費(20元/天)」的明確要求。在消費者與其簽訂旅遊協議時,這項費用採取了「預先徵收」的辦法,引起了社會輿論的關注。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這種預收「小費」的做法,已經涉嫌變相索要,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就這家旅行社的做法而言,「小費」與服務質量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通過收取「小費」,並不能完全杜絕導遊設置「購物回扣」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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