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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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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3] 大學生持菜刀砍死同學案開庭

【文匯專訊】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因爭論兩系學生優劣引發矛盾衝突,大學生徐泰來持菜刀將另一名大學生砍死。昨天,市一中院開庭審理這樁口角之爭引發的傷害致死案。

  昨天上午9時30分,徐泰來被法警帶至市一中院西中法庭。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徐泰來表情平靜。被害大學生何某的父親出庭參與訴訟,並要求徐泰來賠償其損失29萬餘元。

 檢方: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徐泰來和被害大學生何某都就讀於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徐泰來是該校國際貿易系學生。據檢方指控,今年5月10日晚,徐泰來和同學劉某等人來到校外一飯館喝酒,在和同校文法系學生李某喝酒時,雙方因談論文法系與國際貿易系學生的好壞而發生激烈爭執。

 李某吃完飯後離開飯館,途中遇到同學高某,雙方聊起剛剛爭論的事情。高某和李某折回飯館找徐泰來理論,雙方發生更激烈的爭執。在此過程中,李某、高某等人將徐泰來頭部打傷。憤怒的徐泰來衝進餐廳廚房,並從裡邊拿出一把菜刀追趕李某和高某。在飯館東側20米處,徐泰來看到李某糾集來的同學何某。徐用刀猛砍何的頭部,導致何某顱腦損傷死亡。檢方認為,徐泰來因瑣事竟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且致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徐泰來:被迫拿菜刀自衛

 面對檢方指控,徐泰來自我辯解說,事發時李某、高某等人將他打倒在地,頭部流了很多血,他被逼無奈才跑到餐廳廚房拿菜刀保護自己。「我在跑回學校途中遇到追趕的人,我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拿刀砍了何某。」

 徐泰來的辯護律師也對檢方指控持有異議,他認為徐泰來屬防衛過當,而非故意傷害。

 何某父親:索賠29萬餘元

 何某的父親認為:「我所持李某的證詞與檢方的指控有出入。」李說,徐泰來平時就橫行霸道經常打人。事發時,徐泰來在飯桌上不停地說文法系學生如何如何壞,高某反駁了幾句,徐泰來就行兇打人,後來還將與此事無關的何某砍死。何某父親還表示,何某並非李某糾集來的,檢方用「糾集」一詞欠妥。何某父親要求徐泰來賠償其損失2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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