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02] 國務院批准10戶中央企業實行重組
【文匯專訊】記者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獲悉,經國務院批准,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等10戶中央企業實行重組。這些企業重組後,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177戶調整為172戶。
這10戶重組中央企業具體包括:天津水泥工業設計研究院並入中國材料工業科工集團公司、中國紡織物資(集團)總公司並入中國恆天集團公司、中國寰球工程公司並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有色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並入中國冶金建設集團公司、華僑城集團公司與華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重組。
鑒於華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多元股東結構的有限責任公司,國務院授權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股權占整個股比的12.09%,在12.09%國有股權劃轉給華僑城集團公司之前,授權華僑城集團公司全面代行這些國有股權的出資人職責,同時授權華僑城集團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辦理12.09%國有股權及其各年度應分紅利的劃轉和產權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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