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4] 華娛副總裁耿為民被殺案宣判
【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香港華娛副總裁耿為民被殺案24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冒充女網友實施「色誘搶劫」的王寶珍和周芳萍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在搶劫中殺死耿為民的周坤(化名)年僅17歲,被判處無期徒刑。
3名兇手均是江西省安福縣人,周坤是周芳萍的表弟,王寶珍、周芳萍都22歲。王寶珍和周芳萍從2001年開始在福州、廈門等地實施「色誘搶劫」。周芳萍在網上尋找「獵物」,由王寶珍出面與「網友見面」,將對方迷醉後實施搶劫。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3月,王寶珍、周芳萍及周坤來到廣州。周芳萍在網上於3月中旬「釣」上了耿為民,然後王寶珍和耿為民見面。
2004年4月6日,耿為民出差到廣州,第二次要求和王寶珍見面。當晚9時許,王寶珍、周芳萍將耿為民誘騙到廣州市一家酒店的房間裡,用摻了迷藥的啤酒騙耿為民喝下。耿不省人事後,兩人通知周坤趕到酒店,3人將耿為民身上的現金、手錶、手提電話、銀行卡等物搜掠一空。隨後,周芳萍趕到亞洲國際大酒店,將耿為民存放在此的手提電腦和掌上電腦取走。
隨後,3人又將耿為民身上的衣服脫光拍裸照,將其捆綁起來,並用水將耿潑醒。周坤持刀在旁恐嚇,逼耿說出銀行卡的密碼之後,王寶珍和周芳萍持卡到銀行取出3萬餘元。
次日11時30分,被捆綁的耿為民突然大聲呼救,一旁看守的周坤擔心被人發現,用刀瘋狂對著耿為民胸部和背部猛刺10多刀,導致耿當場死亡。4月11日,逃到廣東省中山市的王寶珍和周坤兩人被警方抓獲,周芳萍則於5月20日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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